在企业经营管理领域,许多人都熟知日本近代有四位“经营之神”,分别是松下幸之助、本田宗一郎、盛田昭夫以及稻盛和夫。他们的经营理念,大多与100多年前日本流行阳明学及禅宗,并形成有利于商业的文化氛围有关。而在2500多年前的中国,历史上也有一位功成名就、造福四方且名垂后世的传奇人物,他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文财神范蠡,其成就可比上述几位日本“经营之神”厉害得多。接下来,让我们从范蠡晚年的一个故事讲起。
1.次子之祸
范蠡在太史公司马迁所著《史记・越王勾践世家》中有较为清晰的记载。范蠡后期定居在一个叫“陶”的地方,改名朱公,人称“陶朱公”。他在陶地又生了一个小儿子,随着小儿子慢慢长大,他的家业已颇为庞大,且曾多次成为首富。就在这个阶段,他的二儿子在外面杀了人,被关押在楚国。消息传来,家里人都焦急万分,朱公却说道:“杀人而死,职也。”意思是孩子杀了人,若被抓判刑处死,也是官家的职责所在。同时,他又表示有“千金之子不死于市”的说法,打算派小儿子带上黄金“千镒”,前往楚国处理此事。
这里有几个要点值得关注。
一是范蠡看的很淡,此时范蠡已第二次改名为朱公,面对二儿子的事情,家里人着急不已,而朱公却十分淡定,对钱财和生死都看得很淡,已达顺其自然的境界。范蠡曾说,“少年时要看远,中年时要看透,老年时要看淡。”
二是“千金之子不死于市”的说法,有人认为这是不平等,觉得有钱就可以免死,但这种说法在古代有很多类似表述,如“千金之子坐不垂堂”,“百金之子不骑衡”,“万乘之主行不履危”“千金不死,百金不刑”等,儒家也有“君子不立危墙之下”的说法,这些含义大致相同,更多是在告诫拥有财富和地位的人,要珍惜自己的生命,避免陷入危险境地。
三是“千镒之金”,“镒”在古代是重量单位,20两为一“镒”。春秋战国时期的“两”比现在的“两”要小很多,大约相当于现在的十五六克。简单计算一下,“千镒”黄金折合下来约为现在的312公斤,若按600元一克的市价来算,“千镒”金大致相对于人民币1.87亿元。
2.大子争救
朱公让小儿子去办这件事时,大儿子听闻后,急忙冲出来要求自己前往。朱公拒绝了大儿子,坚持让小儿子去。这便引出一个问题:朱公为何让小儿子去,而不让大儿子去?他识人用人的高明之处在哪里?
大儿子解释说,如今弟弟犯了罪,父亲不派自己去而派小儿子去,这会让人觉得自己不孝,甚至以自杀相逼。朱公的夫人,也就是孩子们的母亲也出面劝说,认为派小儿子去未必能救回老二,若大儿子再自杀,就会白白损失两个儿子。朱公无奈之下,只好写了一封书信给好朋友庄生,并叮嘱大儿子,到了楚国后将千金送给庄生,一切听从庄生的吩咐,不要与庄生争执,不可自作主张。此时,朱公对大儿子能否办成此事已心存疑虑,但也只能再三叮嘱。大儿子出门时,觉得父亲给的钱可能不够,又多带了几百两黄金。
3.营救风云
到了楚国,大儿子来到庄生家。庄生在楚国颇有名望,但他家住得偏僻,门口杂草丛生,家中十分贫寒。大儿子见状,心中便觉得庄生没什么本事,对他能否办好此事产生怀疑。不过,因父亲的嘱托,他还是将书信和钱交给了庄生。庄生表示知晓此事,让大儿子放下钱后赶快回去,不要在楚国停留,等他弟弟被放出来也不要打听。庄生不让大儿子留在楚国,是担心他会引起别人的注意,泄露消息,影响营救他弟弟的事情。
然而,大儿子并没有按照庄生的要求马上回去,而是留了下来。他拿着自己多带的几百斤黄金,自作主张地去拜访楚国的一些大官贵人,试图通过这些关系把事情办得更好。这给我们带来两个重要启示:
一是托人办事要充分信任对方,不可自以为是,尤其是处理大事时,要听从安排,不要自作主张;
二是无论在企业还是日常办事中,都要有保密意识,说话做事要谨慎,不可图一时口快泄露秘密,否则可能害人害己。
庄生虽然家境贫寒,但在楚国以清廉正直闻名,上至楚王下至百姓,都像尊重老师一样尊重他。朱公大儿子送来的钱,庄生本不想收,收下只是为了让大儿子放心,表明自己会帮忙办事,且叮嘱家人不要动用这笔钱,事后要归还。但大儿子并未理解庄生的用意,反而觉得庄生可能办不成事,甚至认为庄生是在摆架子。
4.救子悲剧
庄生找了个时机面见楚王,利用古人对星宿的迷信,称当前星宿的状态可能会给楚国带来灾难。楚王向来信任庄生,忙问该如何应对。庄生建议楚王行德,做一些有德行的事情,或许能消除灾祸。楚王听从了庄生的建议。从这里可以看出,庄生巧妙地将问题上升到更高层面,引导楚王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,从而使原本看似棘手的问题有了解决的可能。
庄生走后,楚王下令封存钱库,准备行德。一些接受了大儿子贿赂的大官贵人得知此事后,跑来告诉大儿子,说楚王可能要大赦天下。并解释说,因为每次楚王大赦天下之前,都会封存钱库,而昨天楚王已经派人封了钱库,所以楚王要大赦天下了。
这些人其实并没有能力影响楚王的决策,只是收了钱想刷一下存在感,便向大儿子透露了这个消息。大儿子听闻后,觉得弟弟被释放是迟早的事,又想到给庄生送了那么多钱,而庄生也没帮上什么钱,便想把钱要回来。
于是,他再次去见庄生,委婉地表示弟弟即将被大赦,特来告辞。庄生一听便明白他的意思,让他自己进屋把钱拿走。大儿子拿回钱后,心中暗自高兴,觉得自己为父亲省下了一大笔钱。
从旁观者的角度看,庄生根本不缺钱,他本打算等事情办完后将钱退回给朱家,却没想到大儿子会把钱要回去,这让庄生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,那么他会如何应对呢?
庄生送走大儿子后,再次去见楚王。他对楚王说,自己前些天提到星宿之事,大王愿意修德应对。但近日听闻路上很多人传言,说有个有钱的陶朱公,他家孩子杀了人被关在楚国,家里人拿了钱贿赂大王身边的人,想让孩子被释放,还说大王大赦天下并非为了楚国安宁,而是为了释放朱家的孩子。
庄生此举看似在陈述事实,实则是在撇清自己的关系,因为他不能因这件事毁了自己清廉的声誉。
楚王听后大怒,称自己虽无德,但也不会为了一个富人的孩子而枉法。于是,楚王决定先杀掉朱家的老二,然后再进行大赦,继续行德。这样既遵循了星宿的征兆,又维护了王法的公正,不会让人觉得自己是因收受贿赂而大赦天下。
最终,老二没能被救出来,大儿子只能将弟弟的尸体拉回老家。回到家后,家族里的人看到老二的尸体,其家人悲痛欲绝,嚎啕大哭。唯独朱公面带微笑,说道:“一切都如我所料,若派老大去,老二必定会被杀。这并非老大不爱弟弟,而是他的本性和做事方式导致了这样的结果。老大从小跟着我吃苦,经历了创业的艰辛,知道挣钱不易,所以对钱财看得很重。而小儿子在陶地出生,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,他没吃过苦,对钱财没有概念,会轻易送出钱财,也不会自作主张。若派小儿子去,他会按要求行事,不会在意钱财。但老大做不到,所以才导致了弟弟被杀的悲剧。这就是事情的道理,没什么可悲伤的,我早就在等着老大把老二的尸体带回来。”朱公的这番话,体现了他对人性和世事的深刻洞察,也展现了他对生死和钱财看得远、看得透、看得淡的智慧。
5.写在最后
《史记・越王勾践世家》的最后,太史公司马迁特别称赞了范蠡,他不仅能够辅佐越王勾践成就霸业,还能功成身退,且多次东山再起,成为一代商圣,被老百姓敬奉为文财神。
在传统中国社会,“学而优则仕”,士农工商中,商人地位本来就不高,“无奸不商”的说法更是广为人知,那时候的营商环境可以说不好。范蠡能辅佐勾践成就霸业并全身而退,已属难得,更难得的是他还能多次成为首富,成为商圣,他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呢?
原文
朱公居陶,生少子。少子及壮,而朱公中男杀人,囚于楚。朱公曰:“杀人而死,职也。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。”告其少子往视之。乃装黄金千溢,置褐器中,载以一牛车。
且遣其少子,朱公长男固请欲行,朱公不听。长男曰:“家有长子曰家督,今弟有罪,大人不遣,乃遣少弟,是吾不肖。”欲自杀。其母为言曰:“今遣少子,未必能生中子也,而先空亡长男,奈何?”
朱公不得已而遣长子,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。曰:“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,听其所为,慎无与争事。”长男既行,亦自私赍数百金。
至楚,庄生家负郭,披藜藋到门,居甚贫。然长男发书进千金,如其父言。庄生曰:“可疾去矣,慎毋留!即弟出,勿问所以然。”长男既去,不过庄生而私留,以其私赍献遗楚国贵人用事者。
庄生虽居穷阎,然以廉直闻于国,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。及朱公进金,非有意受也,欲以成事后复归之以为信耳。故金至,谓其妇曰:“此朱公之金。有如病不宿诫,后复归,勿动。”而朱公长男不知其意,以为殊无短长也。
庄生闲时入见楚王,言“某星宿某,此则害于楚”。楚王素信庄生,曰:“今为奈何?”庄生曰:“独以德为可以除之。”楚王曰:“生休矣,寡人将行之。”王乃使使者封三钱之府。楚贵人惊告朱公长男曰:“王且赦。”曰:“何以也?”曰:“每王且赦,常封三钱之府。昨暮王使使封之。”
朱公长男以为赦,弟固当出也,重千金虚弃庄生,无所为也,乃复见庄生。庄生惊曰:“若不去邪?”长男曰:“固未也。初为事弟,弟今议自赦,故辞生去。”庄生知其意欲复得其金,曰:“若自入室取金。”长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,独自欢幸。
庄生羞为儿子所卖,乃入见楚王曰:“臣前言某星事,王言欲以修德报之。今臣出,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杀人囚楚,其家多持金钱赂王左右,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,乃以朱公子故也。”楚王大怒曰:“寡人虽不德耳,奈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!”令论杀朱公子,明日遂下赦令。
朱公长男竟持其弟丧归。至,其母及邑人尽哀之,唯朱公独笑,曰:“吾固知必杀其弟也!彼非不爱其弟,顾有所不能忍者也。是少与我俱,见苦,为生难,故重弃财。至如少弟者,生而见我富,乘坚驱良逐狡兔,岂知财所从来,故轻弃之,非所惜吝。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,固为其能弃财故也。而长者不能,故卒以杀其弟,事之理也,无足悲者。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。”
太史公曰:禹之功大矣,渐九川,定九州,至于今诸夏艾安。及苗裔勾践,苦身焦思,终灭彊吴,北观兵中国,以尊周室,号称霸王。勾践可不谓贤哉!盖有禹之遗烈焉。范蠡三迁皆有荣名,名垂後世。臣主若此,欲毋显得乎!
出自:《史记·越王勾践世家》